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1月27日消息,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在限购区域范围内,居民家庭将自有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或者在我市存量房交易系统取得房源信息编码并挂牌计划出售的,购买住房时相应核减家庭住房套数;对于具备合并不动产权证书条件的房屋,购房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业务、合并登记业务一同办理;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转让对象。通知自2024年1月27日起正式实施。
阅读:4评论:02024-01-28
2024年1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布,提出优化调整限购政策。
至此,广州楼市的限购政策已走过13年3个月。
2010年:
开始限购
2010年10月,广州市发布《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即“国五条”的本地化版本,开始了广州楼市的限购之路。
该文件明确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广州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广州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阅读:4评论:02024-01-27